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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爆地面的国家要求规范

发布时间:2023-05-05人气:560

在易燃、易爆场所对地面的要求:

地面作为易燃易爆场所物体的承载体, 不但要 具备抑制点燃源的产生,还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的 要求和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。

1.导(防)静电 根据GB50515《导(防)静电地面设计规范》,甲、乙类区域地面电阻值5×104 ~1×109Ω。)

2.不发火 (根据GB50016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,甲、乙类区域地面采用撞击不产生火花材料。)

3.防火等级A1级 (根据GB50222《建筑室内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,甲、乙类区域内部装修材料采用A1级阻燃材料。)

4.耐磨、抗冲击 (根据GB50037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,工业厂房地面采用耐磨、耐撞击材料。)

5.性能持久稳定 (根据GB50352《民用建筑设计通则》,工业建筑设计寿命为50年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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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静电不发火防爆地面的基本规定:

防爆地面的施工方法可分为干撒骨料式和自流平式。

防爆地面根据危险物品对点火能的敏感度不同可分为下列3级:

一级敏感区域表面电阻为5×104Ω-1×106Ω,代号为F1;

二级敏感区域表面电阻为1×105Ω-1×108Ω,代号为F2;

三级敏感区域表面电阻为1×106Ω-1×109Ω,代号为F3。


防爆地面应具备耐磨、抗冲击性能。

防爆地面在使用时,应同时搭配防爆墙面、防爆踢脚。防爆地面、防爆墙面及踢脚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:

导(防)静电;摩擦不发火花、撞击不发火花;燃烧等级A1 级;性能持久稳定,使用期限内不波动不衰减;洁净、环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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